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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灌区农业供水价格将实行等级管理  
 
  
  本报讯 省政府办公厅根据物价局有关规定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对省属五大灌区及洛惠渠、冯家山、东雷一期抽黄、石堡川、羊毛湾、石门水库等灌区农业供水价格实行等级管理。农业供水价格实行等级管理是指按照灌区管理水平高低、管理效果和国家价格政策对灌区价格管理进行评等定级。大中型灌区农业供水价格管理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这不但有利于发挥灌区在价格管理中的积极性,也有利于灌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全面提高。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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