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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距就是潜力。找到了差距,发挥其潜力,就能实实在在地帮助农民找到致富之路,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最近,我对此有以下几点看法,供大家讨论。
一、种养业小户的收入差距不大,依靠农业结构调整增收的潜力有限。
几年来,我们都把农业结构调整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大措施。我们苏州市曾经提出,要花三至五年的时间,使种养业的亩均效益在过去每年1000元的基础上翻一番。到去年,调整结构的亩均效益达到了1300元。这是来之不易的,但再要增长就相当困难了。在调查中,我发现,种养业小农户无论是否调整结构,其收入差异虽然存在但并不是挺大;而真正靠结构调整大幅度增收的主要是种养业大户(包括经营规模较大的农户,或资金投入较多采用大棚种植的农户)。
由此可见,要在农业生产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仅要调整农业的产业结构,更要调整农民的经营结构,开展集约化经营(包括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的集约化和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集约化)。只有将规模经营与结构调整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小农户变成大农户、纯农户变成专业户,才能充分发挥结构调整的积极作用,才能促进农民收入的迅速提高。
二、农民靠打工可以谋生,但是不可能靠打工发家致富。
长期以来,我们都把增加农民就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根本措施。目前,我们苏州市在农村企业(包括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务工的农民再次超过了一百万。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但是,我在调查中发现,一般职工每月的工资在500元左右,有的地方虽有所增长,但主要是靠增加劳动时间或劳动强度(加班加点或增加定额指标)来实现的。如果按照一家三口计算,男的每月600元,女的每月500元,带一个小孩,全年平均每人的收入也只有4400元。显然,谋生尚可,致富无望。目前,先富的农民主要是各种类型的企业主、各种各样的老板。
由此可见,要在二三产业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仅要增加农民就业,更要鼓励农民创业。而且农民创业有着巨大的带动效应,即一人创业可带动多人就业。因此,一方面,政府要千方百计降低农民创业的门槛,支持农民开店办厂做老板;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文化教育、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要使他们认识到“不想做老板的工人不是好工人”,必须做到边打工、边学习、边积累(积累货币资本、技术资本,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为未来创业当老板作好充分准备。
三、农民收入高低的最大差距在“投资收益”,增收的最大潜力也在“投资收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力诸要素中,最能使农民迅速增收致富的不是投入劳动力,而是投入货币资本。前面所说的“农民可以靠打工谋生,但不可能靠打工致富”体现的就是这个道理,“目前,先富的农民主要是各种类型的企业主、各种各样的老板”说的也是这个道理。据我了解,目前靠投入资本致富的“投入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单独投入或合伙投入,兴办二三产业或发展规模种养业。这就是前文所说的“各种类型的企业主、各种各样的老板”。二是由农民联合投资兴办的各种类型的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如苏州昆山市涌现的几个投资性股份合作社,他们通过共同投资建造“标准厂房”、“打工楼”出租给企业或外来人员,从而来取得投资性收益。其中,昆山市陆家镇神童泾村建立的“富民股份合作社”,年投资回报率在10%以上。三是将村级集体资产量化给农民,建立社区型股份合作社,从而使农民变成“股民”,不断增加“投资收益”。在这方面我们苏州农村与深圳相比有很大差距。去年,深圳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869元,增长6.4%,继续位居全国大中城市之首。其中,来自于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份分配、分红为3800多元,占39%。去年,苏州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790元,比上年增长5.52%,比深圳少4079元,低41%。两者相比不难看出,差距主要就在集体的投资性收益分配上。
由此可见,我们要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普遍增长和快速增长,关键在于要增加农民的投资性收益。这包括一是要鼓励农民投资创业做老板;二是要鼓励农民联合投资,兴办各种类型的投资性股份合作社;三是要在集体经济较为发达的村建立社区股份合作社,使农民成为股民,成为股东。应该看到,这三条措施中,第一、第三这两条都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具备良好的基础和条件。例如:采取第一条措施,则需要农民具备较多的资本,并且要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而采用第三条措施,则该村必须具有较强
的实力,并且每年都必须具有较多的稳定收入,否则就无法实施。但是,第二条措施(即由农民联合投资)在我们苏州农村,乃至全国许多地方具有普遍推广意义。
来源:山东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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