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位于我国中部,地处内陆腹地,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与山西、河南、湖北、重庆、四川、甘肃、宁夏、内蒙8个省、市、自治区为邻。
境内地貌南北狭长(870公里 ),东西宽短(510公里 )。地理坐标东经105°29′-111°15',北纬31°42′—39°35′之间。辖区面积20.58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2.14%,
排第11位。
2000年年末,全省现有耕地72006669.4亩,占辖区面积的23.33%。陕西省总的地势是南北高、中间低,可分为陕北黄土高原、关中平原和陕南秦巴山地三大部分黄土高原海拔900——1800米,9.2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44。9%
是在中生代基岩构成的古地形基础上,覆盖新生代红土和黄土(最厚处超过200米),再经过流水切割和土壤侵蚀,形成典型的黄土高原地形——梁、峁、沟、川、塬随处可见。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八个类型区域中,这一区域属于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三北”风沙综合防治区中水土流失、沙化、荒漠化严重、生态环境问题最为严峻的地区。流失面积约6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目前的水土流失总面积(10.76万平方公里的50%以上。
关中平原西起宝鸡峡,东至潼关港口,长约380公里,西窄东宽,最宽处110公里, 是一个西部窄合,四面环山,向东敞开的盆地平原,号称“八百里秦川”。关中平原地势平坦,土层深厚,灌溉便利,耕作历史悠久,是陕西农业生态条件最好的地区。海拔326—850米,
面积3.92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9.04%。 陕南秦巴山地为两山夹一川的地势结构,汉江由西向东横贯中部, 两侧因地形不同形成山间盆地,西为汉中盆地,东为安康盆地,是陕西主要的水稻、油菜产区和北亚热带资源宝库。面积
7.4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 35.96%。
陕西省下辖9市1地区及1个高新农业示范区,107个县(市、区),2653个乡镇 32445个村民委员会,人口3600多万。
陕西省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历史悠久。特别是建国后陕西省土地开发利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发展,先后经历了土地所有制和使用制度的重大改革:首先,通过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以及1978年后实
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土地的生产率。其次,加强了地籍管理。
1951——1952年进行的查田定产是陕西建国后的第一次以耕地数量、 质量为主的土地资源调 查;
1958——1960年开展的第一次土壤普查, 查清了全省土壤的类型、面积和分布;
1980——1985年进行第二次土壤普查的同时,开展了土地利用现状的概查,为土地评价、农 业区划提供了重要资料;
1985——1993年全省以县为单位开展了土地详查, 全面查清了全省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分 布、耕地坡度分级面积和土地权属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套土地登记、 年度土地统计制度,先后开展了耕地质量评等定级、城镇地籍调查、地价评估 等一系列工作,从而摸清了土地资源家底,为政府制定各项规划、企业改制等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