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项目基本情况
为从根本上改变我国西北、华北、东北地区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问题,从1978年开始,国务院批准启动了三北地区建设大型防护林的规划,陆续启动了包括长江流域、太行山绿化、珠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等。20多年来,国家一直把三北防护林工程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持之以恒地推进工程建设。同时,国家林业局正在抓紧编制完善《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进一步完善沿海地区的防灾减灾体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消浪林带、海岸基干林带、纵深防护林建设等。
27.2投资规模和重点
国家拟安排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投资5亿元。“三北”防护林重点安排科尔沁沙地、毛乌素沙地、呼伦贝尔沙地的治理;长江防护林建设突出“两湖两库”(洞庭湖、鄱阳湖、丹江口库区、三峡库区);珠江防护林建设突出石漠化治理;沿海防护林建设突出红树林及沿海基干林带建设。
27.3申报要求和程序
各地要进一步总结工程建设经验,按照集中布局、统一部署、突出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根据工程建设规划,由各地发展改革委会同林业厅,提出2007年投资建议计划,联合上报我委和国家林业局。各地要严格界定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的投资方向,工程建设主要是为了改善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实现防沙治沙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