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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投资环境要从根本解决问题

  我于2000年10月份在长安县投资农业,通过一年来的实践,认为政府在改善投资环境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2000年,我在长安县樊村乡租了二百四十亩地,租期三十年,从事观光农业。种了各种蔬菜瓜果,养了300头白布尔山羊,并在去年秋天搞了九十吨青贮饲料。现有固定职工十多人。
我一年来穿插二地,共有7个多月在园林,碰到不少困难。突出的问题是一些政府部门,手持着文件来收费。但这些文件都是国家各部委订的,为适应中国加入WTO的形势,有必要予以修改。
  例如:
  (1)土地所拿着国家土地局前几年的文件讲我盖了羊圈改变了土地性质要收费。我与他们讲省上调整农业结构,难道只能种麦、玉米,我养羊,种了苜蓿,也是农业,他们说文件未修改他们只按文件办。
  (2)文物局拿着国家文物局1999年的文件,说我盖了羊圈,未办文物勘探手续,要交钱。我说我只挖地基1米,又不是盖高楼,不能一动土就跟文物拉上关系,他说他只按文件办。
  (3)林业局拿着文件要收检疫费。我说你从未检过疫,就来收费,合适不合适,本来要2000元,后交500元了事。
  (4)供电局说按非农业电每度收0.65元,我说一年来主要是挖的两个机井浇水,他打开文件让我看,上边写着浇麦子、玉米按农业电,因我是浇果树,文件上没有,所以得按非农业用电。我说你看谁种麦子、玉米还用水泵浇地,他说他没办法,按文件办。
  (5)工商所来园林检查执照,因正本在西安,我拿复印件即赶去工商所,他拿出厚厚一本书也叫文件,讲工商登记不能复印或只能在工商局复印,自己复印要罚2000元,我说你没错按文件办,但这国家工商局的文件从未给我看过也不合理。国内办营业执照,要提供香港营业执照复印件,香港也可以复印;税务每年年审,也要我复印国内工商登记。国家工商局既然要别人,提供复印件,而又不让复印自己发的工商登记,这合理吗?工商所人员也觉得我说的有道理,也就没有罚。
  我很高兴地看到,陕西省和西安市已废除了许多过时的,不切实际的文件,为促进西部开发和加入WrO组织已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无权废除国家各部委的文件,有必要由省委、省政府牵头,召开各厅局主要领导会议,先自检,不切合实际,过时的通过省政府向有关部委反映,有必要加快改革步伐。
  我们的社会需要安定,更需要发展,如果在投资经营中亏损、失败,我哑口无言,愿赌服输。但如果是因过时的政策、不合理的文件而被束缚和刁难,那就阻碍了历史的发展,破坏了投资环境,我们要随时检讨,随时总结;
  以上是我一年来工作中的一些情况介绍,力求尽量客观、公正,如仍有片面和不妥之处,,欢迎指正。在此感谢!



                          省政协港澳特邀委员、港商 董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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